今天我们就和朋友们聊聊南京会展。希望以下意见能帮助您找到您想要的百科全书。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6月14日报道,南京市贸促会(会展办)、南京市财政局6月13日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制定了一系列支持会展的方案会展业、展厅、品牌会展项目、国际会议及会展人才引进政策。
关于进一步加快会展业高质量发展
多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相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会展业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发展,围绕主导产业特色和优势,打造南京国际知名会展品牌,全面推动会展高质量发展会展业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市政府关于推进改革创新打造会展品牌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南京会展业发展2018-2020年行动计划》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第一条:支持南京会展企业发展
1.我市新设立的从事展览业务并依法纳税的独立法人单位,自地方财政缴款次年起三年内给予经营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高于上年地方财政缴费的50%。每年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当年在我市新设立法人单位并在我市举办展览项目且年展览成交额达到1000万元的知名会展机构、国际组织和国家级行业协会(学会)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元。
第二条引导展览企业做大做强
3.我市纳税并纳入统计的主营业务为展览策划、设计的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加万元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增加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20万元。
4、对成功在创业板、中小板上市或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展览企业,按照我市相关政策和标准给予补贴。
第三条提高展馆竞争力
5、按照我市展馆当年举办3万平方米、10万平方米展览项目数量,按增量给予补贴。每新增展览项目3万平方米,给予10万元补贴;新增10万平方米展览项目,给予30万元补贴,每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6、加快展馆升级改造,推进展馆绿色智慧建设,经第三方评估运营达标后,按项目投资成本一定比例给予补贴。推进南京空港会展小镇建设并按目标完成。首届年度展览项目完成后,每年提供运营补贴,为期三年。补助金额不超过上年度地方财政资金贡献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上年度地方财政资金贡献的50%。年展览成交额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贴。
第四条打造精品展览项目
7、本市市场主体在我市专业展馆举办或结合“441”主导产业引进并与展馆签订三年协议的贸易展览项目,展览期限不少于3天,项目展示面积展示面积在1万平方米至2万平方米(含)之间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补贴,财政补贴分三届补足;项目展示面积在2万平方米至3万平方米(含)之间的,每场给予不超过40万元的补贴;展览面积3万至4万平方米(含)的项目,每届给予不超过80万元补贴;此后,项目展示面积每增加1万平方米,补贴金额相应增加10万元。补贴金额按照项目在相应等级展示面积的实际比例计算。项目展览面积10万平方米,每届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8、展览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专业消费展览,按历史最大展览面积补助10万元。补贴金额根据实际增加的展览面积而定。每增加2000平方米,给予相应补贴。增加1万元。
9.引进经国际展览业协会(UFI)等国际权威机构认证的展览项目或其他3万平方米的贸易展览项目在宁波举办,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贴元。书面协议是,宁连续举办三届后,每届之后补贴增加20%。展览项目主办方将按照第7点规定的标准给予相应补贴。
10、境外参展商来自不少于5个国家或地区且展览面积不少于展览总面积30%的项目,展览项目主办方在增加20的基础上给予相应补贴%基于第7点规定的标准。
11.鼓励在展览搭建、展示和平台交易中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展览布局和展览模式创新中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5G等技术,对经第三方评估运营、符合标准的创新展览项目,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贴。通过创新会展项目,推动主导产业体系与会展业融合发展,有效提升我市会展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水平。第三方评估服务效果和品牌影响力并符合标准后,将提供平台前期研发费用的50%。一次性财政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第五条鼓励举办国际会议
12、由国家级、国家学会、协会等标杆性专业社会组织、中央企业、世界500强企业、民营企业百强、高等院校等国内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机构或企业主办,符合我们的对主导产业重点方向、境外参会人数1000人、实际会议持续时间3天、住宿2晚的会议项目,给予会议项目主办方租用正式商业会议场地实际支付租金的60%补贴在我们的城市。
13、境外权威机构或知名企业主办的国际会议项目,参会人数200人,境外参会代表不少于3个国家或地区,且参会人数不少于10%,给予会议项目承办单位在我市举办商务会议场地的,按实际支付租金的80%给予补贴。
14.对在我市举办的会议项目,纳入国际会议协会(ICCA)、国际协会联盟(UIA)等国际权威组织统计范围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被给予。书面协议是,宁连续举办三届后,每届之后补贴增加20%。
第六条提高综合服务保障水平
15.支持和推动会展全产业链和各运营端点提升服务质量,鼓励信息技术应用,充分发挥信息化、智能化服务优势。完善线上线下同步运营综合保障机制,打造开通重点线上展会绿色服务保障通道,实现宣传推广、公安交通管制、消防应急、财政补贴、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展品通关、卫生防疫、知识产权、现场服务等相关部门与展馆、企业、院校互联互动,资源信息合作共享。加快推行网上面对面项目申报、备案、审核、统计、评估,优化服务窗口保障模式协同创新。
第七条支持申请国际权威标准认证
十六、我市展馆获得UFI认证或成为ICCA会员的,分别一次性获得20万元、15万元补贴。
17.在我市专业展览场馆定期举办的展览项目首次获得UFI等认证当年起,连续三届(有效认证)每届给予项目主办方20万元补贴必须在三个会话期间保持);第三届以后继续在我市举办的展览项目,在认证有效期内,每届给予项目主办方10万元补贴。
第八条引进和培养展览专业人才
18、引进优秀高端国际会展人才,并按照本市相关人才落户政策提供住宿。对成功申报国家、省、市人才计划的会展人才或团队,按照我市相关政策和标准给予补贴。
19.我市会展从业人员参加国家部委、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会展专业培训,并取得初级、中级资格认证的,按照年薪50%、70%的标准给予补贴个人培训费分别。
二十、对在我市从事展览工作满三年并取得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国际商会)注册展览经理(CEM)资格证书的高级管理人员,长三角(上海)高级展览大师资格证书等行业认可的高级展览资格,提供个人培训费用90%的补贴。
第九条聚焦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
21.对积极推动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主导产业发展、打造标志性产业的大型会展活动,超出上述补贴规定的,实行“一案一议”将采取补贴的方式。
22.每三年举办一次卓越创新评选活动,对我市贡献率高、动力强、成长性好的优质会展项目给予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本政策措施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细则见《2019南京市进一步加快会展业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南京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会展办公室)
南京市财政局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