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想和朋友们分享一下人大代表的权利。希望以下几点观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四项职权是什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四项权力是:立法权、决策权、任免权、监督权。区别在于:立法权是法律,决策权是政策,任免权是人事,监督权是机构。每年3月份的例行工作报告中,上一年度的报告普遍体现了监督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全称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比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为代表区、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为代表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为代表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乡、民族乡、镇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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