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北京金融监管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北京金融监管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金融局全称?
全称是金融工作局。
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起草促进全市金融业发展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及有关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促进金融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协调相关部门、各区政府及金融机构共同推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金融改革创新等工作。
(三)负责协调联络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及其驻汉分支机构,开展对外金融交流。
(四)拟订促进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参与拟订市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为重点工程、主导产业、主要区域发展和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
(五)负责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促进企业规范发展。推进资本市场建设,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指导推动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规范发展。推动做好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债券融资等直接融资工作。
(六)依法依规开展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类金融机构的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引导地方类金融机构规范发展。
(七)配合国家和省金融管理部门整顿和规范全市金融秩序,防范、化解和处置各类地方金融风险。推进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协调落实市委、市政府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工作部署。协调推进互联网金融清理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市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推进全市金融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八)对各区政府地方金融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推进市区联动机制建设。参与、指导全市金融人才资源培育和队伍建设工作。
(九)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金融局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金融事务局”。
它是2016年1月国办秘书二局六处独立出来设立,主要负责协调金融和经济监管机构工作,工作内容主要涉及‘一行三会’的行政事务协调,但不涉及具体业务的执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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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金融工作局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简称市金融局)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而设立的。
金融是货币资金融通的总称。主要指与货币流通和银行信用相关的各种活动。主要内容包括:货币的发行、投放、流通和回笼;各种存款的吸收和提取;各项贷款的发放和收回;银行会计、出纳、转账、结算、保险、投资、信托、租赁、汇兑、贴现、抵押、证券买卖以及国际间的贸易和非贸易的结算、黄金白银买卖、输出、输入等。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简称市金融局)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而设立的。市金融局是负责促进本市金融发展、金融服务和金融市场建设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
2018年11月,将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的职责,市商务委员会的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监管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直属机构,加挂市金融工作局牌子。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北京金融监管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北京金融监管局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